核对自动分录结果并恢复失败来源
分清草稿已生成、失败、启用前跳过和来源作废取消,修复原原因后受控重试,再继续独立复核与记账。
在“总账与关账”选择正确账簿,进入“自动分录”的“处理记录”。先核对原业务是否已经达到相应会计条件,再判断这一条记录的结果,不凭原单“已确认”就认定总账已完成。
谁查看、谁处理
查看需要总账查看及当前公司、账簿范围;“重新尝试”需要凭证制单权限。补模板、映射或汇兑规则另需相应配置权限,复核与记账仍由适当的独立人员完成。
当前处理记录覆盖收款、付款、客户退款、销项发票、进项发票和服务收入。模板候选中的“佣金计提”不代表佣金会在此列表显示;不能据这里没有记录判断所有其他来源都没有会计结果。
分清四种状态
| 状态 | 含义与后续 |
|---|---|
| 草稿已生成 | 已形成关联凭证草稿,继续核对原凭证并独立复核、记账;不再按失败来源重试 |
| 生成失败 | 有待处理原因;先修复,再针对原记录重试 |
| 启用前跳过 | 原来源在总账启用范围之前;不通过改交易日期、重复确认或重建原单绕过 |
| 已随来源作废取消 | 该来源对应尝试已取消;需要核对原业务和其合法更正,不当作仍待生成的普通失败 |
记录还显示来源类型、业务日期、是否有关联凭证、已尝试次数及最后更新时间。次数增加不等于问题已修复,关联凭证存在也不等于已经记账。
当前页面最多显示一次读取的 100 条记录,没有这份列表的翻页或状态筛选控件;失败总数也可能多于当前可见失败行。不能只看第一屏或空列表就认定全部来源已经处理。“自动分录队列正常”也不能证明全部原单、草稿和总账均已完成。
先定位原业务与失败原因
当前列表没有原单或凭证的直接跳转链接。结合原业务的日期和来源核对,再在对应业务或凭证页面查询;同日同类有多条而无法确认目标时,先交负责人查清,不凭排列顺序猜测并重试。
| 提示方向 | 先核对什么 |
|---|---|
| 尚未全额核销 | 在原收付款与核销中核对已确认金额与完整分配;不重复登记相同收付款 |
| 期间不存在、已关闭或启用前 | 核对原业务日期、总账启用日和会计期间,按期间处理或正式更正安排办理 |
| 映射、模板缺失或业务日未生效 | 按自动分录配置核对原日期、资金账户和来源,不只查看最新版本 |
| 科目不可入账 | 核对同账簿有效科目及当前引用,不能用另一家公司或随意科目代替 |
| 发票未关联来源、原蓝字尚未记账 | 核对真实应收应付及原蓝字会计依据,红字不能用新模板补造原依据 |
| 采购清算不一致、来源未核实 | 核对原收货估值和专用清算政策,不能改成费用模板让操作通过 |
| 汇率、原币或本位币结转金额未就绪 | 保留原币和原业务日,核对合法汇率及原账面金额;未知不填零、不用今天汇率覆盖 |
| 缺少汇兑损益规则 | 按汇兑损益规则核对原日生效的收益、损失科目及适用模板 |
| 服务收入税务、组织或冻结金额依据不完整 | 回到原服务与应收来源核对;已有发票确认收入时不能再次补记同一收入 |
部分原因需要源业务或财务负责人处理,不是反复重试可以修复。配置保存后仍应核对原失败记录,不能把保存提示当作恢复结果。
修复后重试原记录
- 重新读取原业务和对应处理记录,确认仍为“生成失败”,修复措施已完成且没有另一条成功结果。
- 在对应记录点“重新尝试”,打开“重新尝试自动分录”。
- 填写 1–500 个字符的“重试原因”,说明已经修复的真实条件。
- 点“确认重试”,等待结果,再读取同一记录的状态、次数和关联凭证。
- 若提示“自动分录草稿已生成。”,在原凭证范围继续处理;若提示问题仍未解除,核对本次更新的失败原因,再决定下一步。
重试使用同一条记录与原来源,不创建第二笔收付、发票或业务事实。只有失败状态可重试;记录版本已变化时刷新后核对,不能覆盖别人的处理。结果超时或未知时先查原记录及关联凭证,不重复新建来源,也不手工再记一笔相同业务。
草稿之后还要做什么
草稿按凭证制单、独立复核与记账继续。新配置不会重算已有成功草稿,复核后的历史结果也不能作为普通配置覆盖。
完成时,原业务、处理记录与唯一关联凭证能对应,凭证当前状态明确;需要实际记账或关账的事项已由对应岗位接续。失败总数减少或提示重试成功,只代表相应恢复结果,不能代替全部财务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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