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分录模板与资金账户映射
在正确账簿核对默认配置,按业务来源建立模板版本和资金映射,并按原业务日期判断适用范围。
分录模板说明一种业务如何使用会计科目形成凭证草稿;资金映射把具体资金账户、收付来源、现金或银行科目与模板版本关联。配置完成不表示业务已发生、草稿已生成或凭证已记账。
入口与准备
进入“总账与关账”,选择正确的“核算主体 / 账簿”,再切到“自动分录”。该页分为“分录模板”“资金映射”“汇兑规则”和“处理记录”。
查看需要总账查看权限;初始化、补全、建立模板和映射需要会计科目配置权限。选择资金账户还需要资金账户查看权限,实际对象必须属于当前主体及账簿。失败重试另需凭证制单权限。
先完成账簿与总账启用,核对会计科目和所需资金账户;由财务负责人确定来源类型、对应科目及生效日,不为凑平分录临时选择其他类别。
核对或补全默认配置
- 在“分录模板”先等当前配置读取明确,再查看已有来源、模板名称、版本和生效日。
- 确实没有自动分录模板的旧账簿,可按页面提供的“初始化自动分录”办理。
- 已有模板但需要补齐默认项时,使用“补全默认配置”。点击会直接提交,不是只做检查。
- 等结果明确后,重新核对模板与每个实际资金账户的映射,不以成功提示代替适用性检查。
默认补全用于补缺,不会把已经成功形成的凭证重新计算,也不会替负责人判断所有业务场景是否适用。当前默认进项费用模板不能用于库存采购;服务收入、库存收货清算及其他专用条件仍需分别准备。账户较多时,也应按实际账户逐项核对,不能把一次补全当作全部账户和三种收付来源已覆盖。
读取失败时不能把空清单当作未初始化;补全失败或结果未知时,先重读现有配置,不反复重置账簿或重复新建模板。
建立分录模板版本
在“分录模板版本”点“新建版本”,进入“新建分录模板版本”。
- 选择“业务来源”,填写 1–160 个字符的“模板名称”。
- 按该来源填写页面显示的科目和条件,科目需在同一主体、账簿中启用并允许记账。
- 填写经批准的“生效日期”,不能早于总账启用日。变更业务来源会清除相关科目选择;变更采购用途还会清除生效日期,需重新核对。
- 核对后点“创建版本”,等待“分录模板新版本已创建;历史版本保持不变。”,再查看版本、日期和用途。
| 业务来源 | 当前编辑器要求核对 |
|---|---|
| 收款 | 贷方对方科目;资金一侧另由资金映射指定 |
| 付款、客户退款 | 借方对方科目;两种来源的映射分别维护 |
| 佣金计提 | 借方费用科目、贷方应付科目 |
| 销项发票、服务收入 | 贷方收入科目、借方应收科目、税务科目 |
| 进项发票 | 采购来源用途、借方收货清算或费用科目、贷方应付科目、税务科目,以及净额维度与付款来源追溯 |
当前编辑器按所选来源生成固定的分录结构,不提供任意新增分录行、改变金额比例或自行编排条件的界面。模板有一个来源类型,不表示其他来源已经采用它。
库存采购模板另需核对
进项发票的“采购来源用途”区分“库存收货清算”和“费用采购(来源接入未完成)”。不能用费用模板处理库存来源,也不能因能创建费用模板,就认定费用采购的真实应付来源已接通。
库存收货清算须先建立专用收货清算负债科目和对应库存估值政策,模板清算科目与原收货政策一致;生效日期按批准的切换安排填写。未知采购来源不能通过改成费用用途恢复。
“采购业务净额行的维度来源”可选择继承应付来源行维度或不继承;“采购付款来源追溯”可选择关联原应付明细或不单独关联。二者分别表达业务维度和来源追溯,不能互相代替;进项税、应付控制和银行行不因这一选择继承业务维度。清算来源关联也不等于将清算金额计入业务维度。
具体按用途限制填写:库存收货清算的净额行应“不继承来源维度”,付款来源追溯应“关联原应付明细”;贷方应付使用账簿的系统应付控制科目。费用模板要求净额继承来源维度,但当前真实费用采购来源接入尚未完成。不要因为表单列出选项就把所有组合视作可用,系统仍会校验用途和原政策。
需要据此核验付款来源时,核对模板是否实际保留相应应付来源关联,再按应付与付款申请检查已记账凭证依据。红字发票沿用原蓝字已记账依据,不靠改新模板重写原票。
为资金账户建立来源映射
- 切到“资金映射”,点“更新映射”。
- 在“更新资金账户来源映射”选择当前账簿的有效“资金账户”。读取失败、原选择失效或无资金查看权限时,先恢复读取。
- 选择“业务来源”:收款、付款或客户退款。每个账户的三种来源分别配置,不能用收款映射代替付款或退款。
- 选择“现金 / 银行总账科目”,再选择相同来源的“分录模板版本”。
- 填写“生效日期”,不能早于总账启用日或所选模板的生效日。
- 点“创建映射版本”,等待保存提示,重新核对资金账户、来源、总账科目、模板和日期。
创建新模板不会自动把已有资金映射改指新版本;需要采用新模板时,由负责人另外建立适用映射。每次保存创建新映射版本,既有凭证和处理结果继续保留原依据。清单主要显示每个账户、来源的最新版本,不是完整映射历史;资金账户名称或科目暂不可见时,先核对读取范围,不把缩略标识当成另一个账户。
生效日期与历史业务怎样对应
采购库存来源涉及原收货清算科目时,复用库存估值会计政策核对冻结依据,不把新模板或当前政策当作原来源已经变更。
发票按原发票日期,收付款按原交易日期选取适用规则,不以今天或重试时间替换。新版本日期较晚时,不能据“当前版本”标记判断它适用于更早业务;历史版本仍可能对应原日期。
尚未成功生成会计结果的失败来源,修复后按原日期重新判断合法配置。已经生成的凭证草稿和成功处理结果不会因为新增模板或映射而自动改用新版本;后续更正走原来源允许的流程。
保存超时先查同一来源及账户已有版本,确认结果后再决定下一步。完成时,所需配置在正确账簿可查、日期和科目正确;原业务继续满足自己的条件后,再按自动分录结果与恢复跟进草稿及独立记账。外币结算差额另见汇兑损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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