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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指南财务与结算

维护会计科目并生成后续财年

在正确账簿查看科目,新增明细科目、归档不再使用的自定义科目,并按财年顺序生成后续会计期间。

在“总账与关账”先选择正确的“核算主体 / 账簿”,再切到“会计科目”或“会计期间”。科目和期间属于所选账簿,不能因名称相同就在不同公司之间替用。

查看需要总账查看权限;新增、归档科目和生成后续财年需要会计科目配置权限。关账、反结账、凭证制单、复核与记账分别授权。

查看科目及可用状态

总账尚未启用时,先按建立账簿与启用总账处理。已启用后,在“会计科目列表”查看编码、名称、类别、余额方向和状态,按需翻页。

显示如何理解
可记账科目当前启用并允许记账;具体凭证还需满足期间、日期、来源、借贷及权限条件
停用记账科目仍存在,但当前不允许直接用于记账
已归档保留历史引用,不能按仍可用于新业务处理
系统基础系统科目标记;当前页面不提供这些科目的归档按钮

当前页面只提供新增明细科目和适用自定义科目的归档,没有改名、改编码、更换上级或恢复归档的操作表单。不要把其他业务设置页的编辑方式套用到这里。

新增明细科目

  1. 先查已有科目及名称,确认确实需要新增,由财务负责人确定类别、余额方向和上级关系。
  2. 在“新增明细科目”填写“科目名称”,1–160 个字符。
  3. 选择“类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或费用;再明确选择“余额方向”为借或贷。改变类别后仍要核对余额方向,不能假设页面会替你调整。
  4. 按需选择“上级科目”;候选在本账簿的同类别启用科目中查找。不需要上级时保留为空。候选读取失败、原选择失效或更换类别后不再匹配时,先重新核对。
  5. 点“新增科目”。等“已新增科目……”提示,核对列表中的自动编码、名称、类别、余额方向和可用状态。

编码由系统生成,当前没有手工录入科目编码的字段;“新增明细科目”的名称也不表示必须先指定上级。科目关系不能跨账簿或跨类别,也不能构成循环。

创建结果未知时先查列表,不连续提交同名记录。新增科目不会自动替换业务规则中已有的科目,也不改写历史凭证;需要让新业务使用它,还需核对对应业务规则。

归档不再使用的自定义科目

  1. 先核对该科目是否仍用于业务映射、自动分录、待处理凭证或其他现行业务,由负责人安排必要调整。
  2. 在自定义启用科目右侧点“归档”。当前点击即提交,没有单独填写原因或再次确认的对话框。
  3. 等待“科目……已归档,历史凭证保持不变。”,重新读取并核对状态。

归档会停止该科目的后续使用,不删除科目或历史凭证,也不自动将其关联规则换成另一科目。既有草稿和配置后续仍可能因科目不再可用而被拒绝,应回到原业务处理,不能靠重复创建同名科目掩盖。

当前页面没有恢复归档按钮;归档前确认影响。版本冲突时刷新当前科目再判断,不能直接用旧状态覆盖;结果超时先读原科目,不重复操作其他行。

生成后续财年的会计期间

  1. 切到“会计期间”,查看已有财年、每期起止日期及“开放”“已关账”或“启用前”标记。
  2. 确认当前账簿及已有年度资料完整,在“会计期间维护”核对“生成某财年”按钮显示的下一年。
  3. 点击该按钮,等“已生成……财年 12 个会计期间。”,重新读取期间列表,核对新增年度及 12 期的连续日期。

当前按已有最大财年逐年生成下一财年,不能跳年,也不能在本页手工创建任意日期区间、第 13 期或自定义季度期间。年度起始月来自该账簿的原始设置,不能在生成按钮中改动。

原请求重试不会增加第二套同年期间;提示年度已存在、年度顺序冲突或资料不完整时,先查当前期间集合,不靠改请求或新建账簿补出重复期间。生成只是准备期间,不自动关账、反结账、生成期初或记账。

期间存在为什么仍不能记账

开放期间只是条件之一。凭证日期还不能早于总账启用日,科目与业务来源应有效,并按制单、独立复核和记账处理。显示“启用前”的期间不应通过补一张早于启用日的凭证试用。

需要关闭或重开期间时,复用期间检查、重估与关账;财务会计期间与库存业务期间分别控制,不因一方开放就认定另一方允许操作。

完成后,所需科目和下一财年期间可重新读取,状态与范围正确;接手人员在原业务核对科目可选性及业务日期,实际凭证结果仍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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