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指南财务与结算
作废或红字更正发票登记
按原发票和凭证状态选择取消登记或关联红字更正,保留原票据与会计处理历史。
先确定错误在发票登记、原应收应付,还是资金记录。本篇只处理发票登记及其相应会计后续,不改变应收应付余额、结算或现金;真实业务金额或收付款有误时,还需处理原业务。
先看原发票与关联凭证
打开原发票的“发票更正与记账”,核对已复核状态、蓝字或红字、原金额、剩余有效金额、关联业务、凭证状态及已有更正记录。
| 当前情况 | 按页面提供的合法方式处理 |
|---|---|
| 关联凭证尚未记账 | 需要取消错误登记时,核对“作废发票”及待记账凭证取消范围 |
| 原蓝字发票已复核且相关凭证已记账 | 在剩余可更正范围内创建关联红字登记,继续其会计后续 |
| 无系统业务来源 | 核对独立登记和已有更正记录,不把它当作已调整原应收应付 |
| 已有红字或独立凭证冲销 | 先查看原更正链及当前限制,不重复抵消同一金额 |
状态不满足或原记录读取失败时,先刷新和核对,不能从状态名称推断某个按钮一定可执行。
作废未记账登记
有权限人员打开“作废发票”,核对原票据和取消范围,填写作废原因后确认。成功后检查发票已作废、相应待记账凭证已取消;原分录、复核记录及失败历史保留。
本操作取消系统登记,不等于已向税务平台提交法定作废。已有相关红字或其他限制时,按提示先核对完整历史。
创建关联红字更正
- 在原蓝字记录选择“创建红字发票”。
- 核对原往来方、币种、业务单据及各税率剩余不含税金额和税额。
- 填写真实红字发票身份、更正开票日期、原因及本次更正金额。日期不能早于原发票,金额不能超过对应剩余范围,至少有一项实际正金额。
- 确认本次只更正发票登记的边界,再提交。
- 查看关联红字及凭证状态,按需要继续独立复核与记账。
原记录不会被删除;创建红字记录也不表示会计抵消已经完成。外币红字会计结果按自身日期的合法汇率解释,不能用今天的汇率重算原票据或现金。
完成与异常
原票据、关联红字、剩余有效金额及凭证后续可追查。来源已存在独立冲销、期间关闭、身份重复或剩余额度不足时,核对原记录,不重复创建第二条抵消路径。
提交结果不明时,先刷新原更正记录或核验原操作,不改号码和金额重新提交。需要实际退款时,另看退货贷项与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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