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指南客户与销售
处理销售退货与后续财务结果
引用已确认发货处理退回,区分普通退货、分段退货、库存处置、应收贷项与退款。
客户退回已发商品时,先找到原已确认销售发货单及发货行。尚未发货的订单不能直接办理实物销售退货;应按情况调整、取消或关闭尚未履行的业务。
先确定适用方式
普通销售退货适用于按原已发商品准备退货草稿并确认的路径。需要把退货批准、实物接收、质检处置和财务贷项分别处理时,按企业已开放的退货授权(RMA)流程办理。不要混用两种记录,或为同一批退回商品重复确认。
普通销售退货
- 在“销售退货”中创建退货草稿,选择原已确认发货单及本次退回商品行。
- 核对原客户、仓库、商品、计量及本次退货数量,填写业务日期与所需说明。数量不能超过原可退范围。
- 保存草稿后检查原单关联及本次行项目;此时尚未完成退回入库。
- 在实际退回条件满足后,按权限确认退货,再核对确认状态、本次退回数量和库存结果。
- 将原发货、退货单号及处理原因交给财务,核对相应应收贷项、冲抵或退款事项。
分段退货时分别核对结果
如果企业采用 RMA,应由相应岗位先核对允许退回的商品和数量,再记录实际接收;接收后按实际质检结果决定恢复可用、继续隔离或报废。收到商品不等于商品已可再次销售,允许退货也不等于财务已经同意贷项。
具体分段操作见退货申请(RMA)。按原退货记录提供的当前动作继续;没有相应入口或业务资格时,由负责人员核对适用路径。不能自行跳过批准、质检或独立财务复核,也不能用普通退货重复登记同一批实物。
财务人员还需要处理什么
先看原销售应收的当前未结余额,以及客户是否已经付款。这里的“贷项”用于调整原销售应收,不表示已经把钱退给客户。退货产生的贷项与实际退款分开核对:冲抵未收应收、剩余待退款申请、实际退款和核销不是同一个结果。
- 已退货但财务结果尚未形成时,保留原来源和处理状态,不再次退货来催生贷项。
- 原应收已结清时,退货或贷项不能直接证明款项已退回客户。
- 企业尚未开放相应退款能力时,明确交给财务按实际可用路径处理,不能承诺自动退款。
完成标志与异常
完成标志包括本次实物退回可查、库存处置符合实际、财务后续有人接手。只有需要的贷项、冲抵或退款均形成实际结果后,才能分别判断财务处理是否完成。
超出可退数量、原发货无效、单位或日期不匹配时,核对原来源并处理提示。已确认退货需要更正时按原业务允许的后续动作处理,不删除历史来重做。普通退货不自动恢复原订单待发量;需要再次销售或换货时应有明确的新商业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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