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业务提交审批并跟进结果
在业务单据提交真实审批来源,分别跟进审批决定、结果同步、原单状态及后续执行。
业务审批从原单据发起,保留当时的业务内容、金额、币种、版本和适用流程。不要到审批中心另发一份同名手工事项,代替采购、付款或销售的业务审批。
一、准备并提交原单据
先按具体业务完成资料和必要条件,再使用原页面提供的提交动作:
| 业务 | 先读原操作 | 审批后仍需核对 |
|---|---|---|
| 采购申请 | 提交采购需求 | 原申请已批准后,明确生成或查看采购订单 |
| 采购定标 | 询价与定点采购 | 定标批准及订单释放是不同步骤 |
| 付款申请 | 应付与付款申请 | 必要凭证、财务条件和真实付款另行办理 |
| 销售商业或信用例外 | 订单商业确认 | 审批后重新校验订单、政策与信用,再确认订单 |
部门销售目标拆解等其他已开放业务,同样从原业务提交;配置列表可选择某个对象,不代表本企业已开放该对象的所有操作。
提交后回读原单据及其审批记录。当前企业有已发布条件策略时,按适用金额、币种、日期和优先级选择流程;没有命中或最高优先级并列会阻止建立有效流程,应交配置人员核对,不能由申请人随便换一个审批人绕过。
二、在审批中心跟进
进入“审批中心”的“我发起的”,按状态查找原申请。默认状态为待审批,需要查已通过、已拒绝或撤回记录时先调整状态,再按需翻页。从采购申请跳入时,留意“正在查看这张采购申请的审批记录”提示;需要看其他单据时使用“查看全部单据”,它只解除该单据筛选,不扩大本人查看权限。
在目标行使用“查看审批详情”,核对业务类型、申请人、发起时间、当前节点和提交内容。展开“审批过程与历史记录”,检查提交时确定的各级节点、审批方式、人员分配及实际处理意见;读取失败时先恢复历史读取,不能把“尚无记录”当作已经核对完成。
部分业务提供原单据链接,跳转仍要求当前有该业务权限;没有链接或关联订单尚未唯一核实时,回对应业务入口按原编号查找,不任选同名或相似编号单据。
来源版本不同,当前明细不一定是提交时保留的内容。页面显示“当前单据内容”及版本不匹配提示时,不要把后来修改的内容解释为当时已经审批的内容;待处理审批出现来源未核实或版本变化时,使用“刷新审批”并读取原业务,核对完成前不继续处理。
三、分别读取决定和业务结果
“当前审批节点已通过”可能只表示这一节点完成,仍需后续节点;“已通过”与“已拒绝”才要结合整体记录判断最终结果。
业务审批的决定还需要同步回原模块。页面可能显示结果正在同步、已送达或需要处理;即使已送达,也要回原单据核对其实际状态与下一步。
批准采购不等于订单已创建,批准付款不等于银行出款或凭证记账,商业审批通过也不等于销售订单已确认或已经允许发货。各岗位沿原业务继续,避免重复生成已经存在的结果。
撤回、拒绝与重提
业务审批不能在审批中心直接撤回,应回原业务的合法撤回入口处理。例如采购申请撤回后,核对原申请和关联审批的后续状态;不能只看中心尚未同步的旧“待审批”就继续决定或创建订单。
拒绝后先读处理意见和原单状态。是否能修改重提、需要新申请或原单终止,由该业务页面和规则决定;不能对所有业务统一解释为“改一下再点提交”。原拒绝和撤回历史保留。
同步失败或结果不明
先刷新原申请、审批详情和处理记录,核对是否已有决定及业务结果;中心列表刷新图标和详情“刷新审批”用于读取当前结果。明确同步失败时交相应负责人沿原来源恢复,不重复创建同名审批、不重复生成订单或登记付款,也不用手工批准补一份业务授权。
Last updated 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