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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指南采购与供应

采购退货与后续抵扣

按原已确认收货办理退货,选择实际库存状态,并分别跟踪订单净收量、应付抵扣与供应商退款。

采购商品实际需要退回供应商时,从原已确认收货单办理退货。采购订单或 ASN 只能说明订货、发运来源,不能代替已收货来源;尚未收货的取消或少供应从原订单处理。

一、建立退货草稿

  1. 在“采购退货”新建退货单,填写业务日期。
  2. 选择“来源收货单”及具体收货单行,核对供应商、仓库、商品和原收货数量。
  3. 在“退货库存状态”选择本次实物所在的可用、待检或冻结状态。每行只从一个选定状态出库,不自动从其他状态凑数。
  4. 按原收货单位填写本次退货数量,填写实际退货原因,再保存草稿。
  5. 检查原单关联、单位、数量和本次库存状态。草稿尚未扣减库存,也不表示财务已抵扣。

可退数量不能超过原累计实收减已退数量。原收货后即使做过库存状态转换,本次仍需选择实际库存状态;原数量和成本来源继续保留,不因选择当前状态而重算成另一种采购成本。

二、确认真实退货出库

实物退回条件满足后,按权限确认退货。确认时会再次检查版本、原收货可退范围、所选状态的未预留库存、开放库存期间及原成本来源。

成功后核对退货已确认、选定状态库存扣减、原收货累计已退量以及原采购订单的净收进度。不能只看到保存成功就认定已退回。

若来源仍可退、当前状态却无足够未预留库存,应先核对库存位置、状态和占用。不要选择另一个与实际不符的状态,或用负库存完成退货。

三、决定是否补到货

采购订单按“累计收到减累计退回”的净数量判断收货进度。例如订购 10、已收到 10、退回 2,净收为 8,订单会再次有 2 的待收量。

由采购人员确认供应商是否补货;继续到货按原订单和合法发运来源收货,不自动新建另一张订单。不再补收时,按权限关闭原订单剩余量并记录原因。

原 ASN 允许继续收货的数量按累计实际收货扣减,退货不会恢复它。补到货不能只凭订单待收量重复消耗已经收完的通知。

四、交接财务抵扣或退款

将原采购订单、收货单、退货单及原因交给财务,分别核对:

  • 退货财务来源是否已被接收并形成对应单据。
  • 原应付是否已按实际情况抵扣,以及尚余多少待结算金额。
  • 如需供应商退钱,是否已有真实退款和资金入账记录。

退货出库、应付抵扣、供应商实际退款是三个结果。页面显示财务已处理或应付已结清,也不能直接证明现金已到账。

完成标志与异常

退货实物已确认出库、原收货和订单数量可追查,补货或关闭安排明确;财务抵扣及需要的退款分别有人处理。已确认结果需要更正时按允许的后续业务动作处理,保留原事实。

提交结果不明时先回查原退货和库存,不重复确认同一批实物。超退、版本冲突、库存不足或期间关闭均先核对对应来源,不以重新建单绕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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