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退货与后续抵扣
按原已确认收货办理退货,选择实际库存状态,并分别跟踪订单净收量、应付抵扣与供应商退款。
采购商品实际需要退回供应商时,从原已确认收货单办理退货。采购订单或 ASN 只能说明订货、发运来源,不能代替已收货来源;尚未收货的取消或少供应从原订单处理。
一、建立退货草稿
- 在“采购退货”新建退货单,填写业务日期。
- 选择“来源收货单”及具体收货单行,核对供应商、仓库、商品和原收货数量。
- 在“退货库存状态”选择本次实物所在的可用、待检或冻结状态。每行只从一个选定状态出库,不自动从其他状态凑数。
- 按原收货单位填写本次退货数量,填写实际退货原因,再保存草稿。
- 检查原单关联、单位、数量和本次库存状态。草稿尚未扣减库存,也不表示财务已抵扣。
可退数量不能超过原累计实收减已退数量。原收货后即使做过库存状态转换,本次仍需选择实际库存状态;原数量和成本来源继续保留,不因选择当前状态而重算成另一种采购成本。
二、确认真实退货出库
实物退回条件满足后,按权限确认退货。确认时会再次检查版本、原收货可退范围、所选状态的未预留库存、开放库存期间及原成本来源。
成功后核对退货已确认、选定状态库存扣减、原收货累计已退量以及原采购订单的净收进度。不能只看到保存成功就认定已退回。
若来源仍可退、当前状态却无足够未预留库存,应先核对库存位置、状态和占用。不要选择另一个与实际不符的状态,或用负库存完成退货。
三、决定是否补到货
采购订单按“累计收到减累计退回”的净数量判断收货进度。例如订购 10、已收到 10、退回 2,净收为 8,订单会再次有 2 的待收量。
由采购人员确认供应商是否补货;继续到货按原订单和合法发运来源收货,不自动新建另一张订单。不再补收时,按权限关闭原订单剩余量并记录原因。
原 ASN 允许继续收货的数量按累计实际收货扣减,退货不会恢复它。补到货不能只凭订单待收量重复消耗已经收完的通知。
四、交接财务抵扣或退款
将原采购订单、收货单、退货单及原因交给财务,分别核对:
- 退货财务来源是否已被接收并形成对应单据。
- 原应付是否已按实际情况抵扣,以及尚余多少待结算金额。
- 如需供应商退钱,是否已有真实退款和资金入账记录。
退货出库、应付抵扣、供应商实际退款是三个结果。页面显示财务已处理或应付已结清,也不能直接证明现金已到账。
完成标志与异常
退货实物已确认出库、原收货和订单数量可追查,补货或关闭安排明确;财务抵扣及需要的退款分别有人处理。已确认结果需要更正时按允许的后续业务动作处理,保留原事实。
提交结果不明时先回查原退货和库存,不重复确认同一批实物。超退、版本冲突、库存不足或期间关闭均先核对对应来源,不以重新建单绕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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