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受理和指派现场工单
把客户现场需求登记为独立工单,核对来源后受理,明确负责人再安排实际到访。
工单记录要在客户现场解决的问题,负责人负责跟进这项工作;上门时间与排期技师另行安排。创建工单不自动创建到店预约、财务应收或客户验收。
一、登记现场需求
从客户详情、客户地点与设备,或现场服务工单页面开始,先核对客户。打开“新建现场服务工单”:
- 选择“客户服务地点”,核对现场与服务组织。更换地点会清空原设备选择,需要重新核对设备是否属于当前现场。
- 有设备的维修选择实际设备;现场检查可以不选设备。已退役设备不能用于新建普通维修。
- 选择服务类型、普通或紧急优先级,填写具体“客户问题或服务需求”。
- “保存工单”,回读工单编号、客户、地点、可选设备和需求。
直接建工单不要求先有销售订单或 CRM 客户工单。当前不要把客户工单或聊天记录存在理解为已经自动生成现场工单,应检查实际现场工单结果。
二、核对后受理
在工单详情使用“受理需求”,打开“受理工单”窗口。核对客户、现场及服务组织当前仍有效后,单击“受理工单”;返回原详情确认需求已受理。
受理不占用上门时间,也不表示已经派出人员。来源读取失败时使用“重新核对来源”,不能为了跳过失效来源反复新建。
三、明确负责人
使用“指派负责人”,选择服务组织中的有效工作人员,填写“操作原因”,再单击“指派负责人”。后续确需变更时使用原工单“变更负责人”,在打开的“指派负责人”窗口选择新负责人并说明原因;返回工单核对当前负责人及变更历史。
负责人负责持续跟进需求、安排与复访,不等于排期技师或实际执行人员;指派成功也不自动授予该人员账号业务权限。没有人员查看权限或找不到当前有效人员时,交给有权限的服务管理人员处理。下一步到原工单安排上门。
从本人现场工作台继续
“现场工作台”显示当前账号绑定的有效工作人员本人负责、且当前有权查看的工单。可以按工单号、优先级和“服务跟进 / 全部负责工单 / 已取消”筛选,再进入完整工单。
看不到工单时先核对筛选、负责人及账号与人员绑定。人员绑定不会自动授予客户和工单查看权限;派给某位技师的上门,也不一定使整张工单出现在他的负责工单列表。
需求变更和合法取消
“修改工单需求”用于更新允许修改的类型、优先级和需求,并填写原因,不改写原客户、地点或设备身份。修改后应重新核对相关上门及验收范围,不把旧验收当作新需求已通过。
确实不再继续时使用“取消工单”并填写原因。当前存在已经开始而尚未技术完工的上门时,不能用取消清掉真实执行;先按实际执行状态处理。合法取消会取消相关未开始安排并释放占用,原工单与变更历史保留,不自动退库存或退款。
失败时保留原工单和原操作
保存、受理、指派、修改或取消后,如果页面提示结果尚未确认,保留当前标签页和原窗口,使用“重试原请求”。该按钮会再次提交原操作,有可能完成首次尚未完成的处理,不能当作只读查询。
这些工单操作需要保留原窗口中的请求;不要先刷新、关闭标签页或清除浏览器数据,再假定能恢复相同操作。能查看原记录时,核对工单编号、需求状态、负责人及历史;不要以另建工单或换人重复提交代替确认结果。
收到明确的版本冲突或来源失效提示后,再按提示刷新原工单或“重新核对来源”,核对变化后决定是否继续。已受理、已指派或已取消的结果分别确认,不把“工单已保存”当作后续步骤都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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